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关于公布河北省2019年度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冀环科技函[2019]156号)等文件要求,我公司于2019年4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要求,我公司对企业基本信息予以公布:
企业名称:河北渤海煤焦化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服务机构:河北安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基本信息:河北渤海煤焦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法人代表张民强,注册资本金壹亿贰仟万元。位于黄骅港开发区的临港工业园内,占地540亩,现有员工1000余人。工作制度实行五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30天。
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为6米×55孔 AG60-06F 型焦炉4座及相应的备煤系统、熄焦和筛焦系统、煤气净化系统等,原料为精煤,辅料为洗油、硫酸、液碱、PDS;主要能源消耗为电力、水;具备年产焦炭192万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气:废气主要为储煤筒仓及运输系统粉尘、煤转运站粉尘、贮煤塔顶粉尘、配煤粉碎机粉尘、装煤烟尘、推焦烟尘、焦炉炉体烟气、焦炉烟气、熄焦烟尘、筛焦及转运粉尘、粗苯管式炉烟气、硫铵干燥废气和VOCs洗净塔废气等,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5、7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蒸氨废水、粗苯分离水、终冷器排水、煤气水封水、化验室排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循环冷却水、焦化办公楼和车间的生活污水,企业建有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能力360m3/h,采用“生化SBR法+深度处理工艺”,现委托北京今大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运营。企业外排废水水质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2排放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
①一般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各除尘系统回收的焦尘、煤尘及职工生活垃圾。焦尘和煤尘返回炼焦工艺系统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②危险废物:公司危险废物主要为焦油渣、脱硫废液、废矿物油。脱硫工段产生的脱硫废液由泵打入脱硫废液储罐中暂存,定期由泵通过专用管道打入备煤塔顶进行喷淋。氨水分离槽产生的焦油渣收集于焦油渣槽中,及时由叉车送至焦油渣暂存槽用于回配,汇入主上料皮带,掺入炼焦煤中利用。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一定量后委托沧州大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我公司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工作,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版)》,制定了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制度,明确了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岗位责任机制,定期组织演练,该预案备案编号:130962-2018-051-M。
以上是我公司生产和排污情况,现面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监督电话:0317-576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