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佛社区“T”型地块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黄河大道南侧、珠峰大街西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N38.043163°,E114.592407°。白佛社区“T”型地块由5个地块组成,分别为石家庄市2023年度第4批次(长安区)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使用跨县域节余指标)1号地块、2号地块、3号地块和石家庄市2023年度第203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部分)、3号地块,其中:石家庄市2023年度第4批次(长安区)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使用跨县域节余指标)1号地块面积13503.16m2(合20.25亩),2号地块面积8300.15m2(合12.45亩),3号地块面积25659.06m2(合38.49亩);石家庄市2023年度第203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部分)面积11088.83m2(合16.63亩),3号地块面积545.54m2(合0.82亩);调查地块总面积为59096.74m2(合88.64亩)。
地块内历史上存在过的建筑用途主要包括:沿街商店、仓库、石家庄长安区银东土方队、食品贸易公司、养殖场、废品收购站、租赁设备停放场地、临建彩钢房、汽修店、停车场、村民自住房屋、小吃店,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历史上为农田,2008年左右不再耕作,之后为闲置空地。地块内构筑物2022年全部拆除,现状为空地。调查地块属石家庄市长安区白佛村集体土地,其中2023年度第203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原土地性质为村集体建设用地,其余四个地块原土地性质为农用地,按照石家庄市规划,石家庄市2023年度第203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部分)未来土地利用类型为中小学用地,其余四个地块未来土地利用类型为居住用地。
石家庄市长安区白佛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河北宏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受河北宏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于2023年6月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等工作,根据前期工作制定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2023年8月22日-8月25日、8月28日-9月2日、9月6日、9月19日进行现场采样,我单位根据地块相关资料并对后期检测结果进行了深入分析,最终编制完成了《白佛社区“T”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土壤检测结果分析,本项目地块土壤中有检出的因子包括镍、铜、镉、镉、铅、汞、砷、锌、氨氮、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各检出因子的最大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规定。
测定的六价铬、氰化物、VOCs、SVOCs(含基本项11项、多环芳烃8项、苯酚类、酞酸酯类)、石油烃(C6-C9)、甲基叔丁基醚、农药均未检出。
地块内地下水浊度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浊度最大超标倍数为0.1。浊度虽然超过III类限值,但洗井体积为井水三倍体积,满足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地下水中有检出因子为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氟化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钠、铝,有检出因子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1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通过土壤及地下水检测结果分析可知,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相关标准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初步采样分析阶段)结束。该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和中小学用地,根据检测结果分析,本地块达到相应用地标准,因此可以安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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