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永年区粤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按照《河北省“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及《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4184号)工作安排,邯郸市永年区粤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4711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相关要求,对企业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企业名称:邯郸市永年区粤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服务机构:河北马斯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基准年:2023年全年

清洁生产审核期:2024711日至20251031

企业基本信息:邯郸市永年区粤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污水设计处理规模为1.5m3/d,主要收集永年县城西部区域、西山大街、东风制药厂、马法钢厂及永年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区内的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工艺为预处理+一级混凝沉淀池+A2/O+二沉池+二级混凝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的组合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表1一级A标准,达标排入北侧洺河。

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包括事故池、絮凝反应池、初沉池、生化池、高密度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间、紫外消毒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配电间、加药间、除臭间、粗格栅及进水泵池(增加设备);主要能源消耗为电力。

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气

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废气采用各池体密闭设置+密闭管道收集+生物除臭装置+15m排气筒排放;絮凝反应池、初沉池、倒置A2/O池缺氧及厌氧段、污泥浓缩池及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废气采用各池体密闭设置+密闭管道收集+生物除臭装置+15m排气筒排放;事故池废气采用化学除臭装置+15m排气筒排放;生石灰料仓采用密闭输送带进行输送及密闭投加装置进行投加,仓顶设布袋除尘器。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3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公司废水采用预处理(粗细格栅池、曝气沉砂池、絮凝反应池、初沉池)+倒置A2/O+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处理工艺。企业外排废水水质满足《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6-2018)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表1一级A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栅渣、沉砂、污泥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实验室废液,在线废液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置。生活办公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废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企业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工作,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制度,明确了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岗位责任机制,定期组织演练。

以上是邯郸市永年区粤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生产和排污情况,现面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