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按照《河北省“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及《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4〕184号)工作安排,我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相关要求,对企业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企业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
技术咨询服务机构:河北安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基准年:2023年全年
清洁生产审核期:2024年7月1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企业基本信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是以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为主的大型工业企业,位于华北平原,地域广阔,东至天津沧州一线,南至河北邯郸,西至山西沁水,北至边陲二连,可勘探面积达18.8万km2。
第一采油厂成立于1975年6月,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的开采、集输和储运等。油气勘探地区地跨沧州、保定两市,任丘、河间、安新、高阳、蠡县等县。机关位于任丘市区南部,目前共有8个油田44个油藏投入开发,共有各类油水井1706口(其中采油井1348口,注水井358口),管理着任一联、任三联、雁一联3座联合站,17座转油站,79座计量站(阀组间),11座采出水处理站,28座注水站及任药线、雁任线、任三联-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公司等3条输油管道。第一采油厂下设8个采油作业区、1个输油作业区、作业大队及电管大队等,累计生产原油1.54亿吨。
公司采油工艺流程:抽油系统将采出液通过井口生产闸门,输送至计量间计量,通过集油管线输往各联合站,经三相分离器分离后,经脱水器、稳定塔、储油罐,然后外输。关键设备有加热炉、抽油机、泵、储油罐、三相分离器、变压器等。
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气
采油生产过程中燃烧废气来源于加热炉燃料燃烧,加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执行《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文件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达到5mg/m3、10mg/m3、30mg/m3标准要求。
(2)废水
采油废水处理工艺采用大罐沉降污水处理技术,将采油污水进行沉降、隔油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原地层。生活办公区职工洗漱、食堂废水等通过厂内排水管网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各作业区生活污水进系统处理后回注。回注废水执行《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94)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
公司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油泥、废盘根、废旧手套、废皮带、废棉纱等,其中含油污泥为危险废弃物。危废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公司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工作,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制度,明确了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岗位责任机制,定期组织演练。
以上是我公司生产和污染物产生与排放相关情况,现面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